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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卫都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万件卫浴塑料制品、300套模具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

2025-07-16

202577日,鹤山市卫都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召开鹤山市卫都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万件卫浴塑料制品、300套模具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由鹤山市卫都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腾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代表组成(名单附后)。参会代表听取了相关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验收监测情况的介绍,通过现场检查了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运行及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查阅了验收监测报告,并核实了有关资料,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经认真讨论,提出验收工作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鹤山市卫都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投资50万元建设鹤山市卫都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万件卫浴塑料制品、300套模具迁扩建项目,由鹤山市址山镇大营开发区迎宾西路搬迁至鹤山市址山镇龙翔路8号之二十202进行扩建生产,厂房占地面积1135.09 m2,建筑面积6043.04 m2。同时进行扩建,增加3台注塑机、1台超声波焊接机、1台火花机、2台试水机,年增产卫浴塑料制品100万件、模具100套。迁扩建后,生产规模为年产600万件卫浴塑料制品、300套模具迁扩建后项目员工人数不变,为15人,在厂内就餐,不提供住宿,年工作300天,一班制,工作时间为8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鹤山市卫都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202411月委托江门市联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鹤山市卫都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万件卫浴塑料制品、300套模具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1224日取得《关于鹤山市卫都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万件卫浴塑料制品、300套模具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为:江鹤环审〔2024166号。迁扩建项目于20241230日完成了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440784MA4UJCB16E001X

20253月鹤山市卫都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在手续齐全、设备进场的情况下,进行了试运行,经生产调试,目前生产情况稳定,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稳定。

二、项目变动情况及验收范围

(一)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厂区现有设备种类、原辅材料与环评及批复内容基本一致,厂区主要生产位置、占地和建筑面积与环评一致。根据环评内容不需设置环境防护距离,生产布局不变,无新增敏感点,原有敏感点距离不变,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2688号),项目无重大变动。

(二)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鹤山市卫都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万件卫浴塑料制品、300套模具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江鹤环审〔2024166批复的建设内容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本次验收内容为迁扩建后项目厂区内容项目搬迁至鹤山市址山镇龙翔路8号之二十202进行扩建生产,厂房占地面积1135.09 m2,建筑面积6043.04 m2。同时进行扩建,迁扩建后设备有注塑机20破碎机4台、拌料机2台、超声波焊接机3台、火花机7台、车床3台、行车2台、铣床机10台、电脑锣5台、钻床3台、烘料机20台、试水机4台、磨床4台、盐雾测试机1台、空气压缩机4台;生产规模为年产600万件卫浴塑料制品、300套模具;迁扩建后项目员工人数不变,为15人,在厂内就餐,不提供住宿,年工作300天,一班制,工作时间为8小时。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履行了环保审批手续,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测试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址山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者后排入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址山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1.迁扩建项目注塑工序产生废气有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在注塑机设置半密闭型集气罩,收集后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TA001处理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在注塑过程会产生少量异味,该气味随着集气罩收集后经注塑废气同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TA001处理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

2.迁扩建项目产生的不合格产品破碎后重新当原材料使用,破碎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破碎过程在破碎机内密闭进行,仅在出料时会飘逸出少量粉尘。产生的粉尘经自然沉降,加上经墙体阻隔后,主要沉降在工作区内,其中85%在车间自然沉降,15%排入大气中无组织排放;

3.项目在模具机加工工序产生金属粉尘,这类颗粒物体积大,产生质量较重,大部分沉降于机加工工位附近形成金属碎屑,小部分散逸于空气中形成粉尘(约占10%,),为无组织排放。

4.项目在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强机械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并对主要噪声源进行减震、降噪处理,降低了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建设单位已设置了符合规范的危废间、一般固废暂存区。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定期交广东茨东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收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落实情况

根据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广东腾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鹤山市卫都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万件卫浴塑料制品、300套模具迁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测报告》编号为THL432503280143表明:

(一)本项目生产负荷稳定,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要求。

)废气

1注塑废气

本迁扩建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经集气罩收集后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TA001处理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甲苯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制;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破碎粉尘、机加工粉尘、焊接烟尘

破碎粉尘、机加工粉尘经自然沉降、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值;

3、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
厂区内有机废气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A.1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噪声

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

(四)生活污水

本迁扩建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址山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值。

(五)固体废物

建设单位已设置了符合规范的危废间、一般固废场所。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定期交广东茨东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收运处置。

五、验收结论

鹤山市卫都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万件卫浴塑料制品、300套模具迁扩建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和环保设施等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检测结果,该项目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处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建议和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的规范管理。

(三)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防止突发环境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