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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联浩纸制品厂年产1000吨印刷纸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08-2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关于明确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江环函(2018146号)等相关规定,江海区联浩纸制品厂自主召开《江海区联浩纸制品厂年产1000吨印刷纸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保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20240912日,由建设单位江海区联浩纸制品厂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及项目环保治理措施进行了现场查验,查阅了验收监测报告和相关材料,经充分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江海区联浩纸制品厂位于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新民村旧砖厂厂场南边04东经11340.941秒,北纬223230.932),占地面积为538.5m2,建筑面积为538.5m2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从事印刷纸品的生产,年产1000吨印刷纸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江门市联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03月编制《江海区联浩纸制品厂年产1000吨印刷纸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0409日取得《关于江海区联浩纸制品厂年产1000吨印刷纸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江环审〔202462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江海区联浩纸制品厂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污染物采样及分析的监测工作由广东乾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40724-0725进行现场废水、废气噪声的监测。生产监测期间生产能力均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的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约50万元,环保投资约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0%。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江海区联浩纸制品厂年产1000吨印刷纸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评批复江江环审〔202462”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按《江海区联浩纸制品厂年产1000吨印刷纸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意见的要求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用水为员工生活用水,会相应产生一定量的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治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至江门水道。

2、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印刷工序产生的VOCs。本项目在印刷工艺时使用水性油墨,因此会产生有机废气。本项目在印刷工位上方设立集气罩并设置软质垂帘四周围挡,印刷废气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随后通过一个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

本项目设备运行会产生一定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在65-85dB(A)之间,项目主要降噪措施为墙体隔声,根据《噪声污染控制工程》(高等教育出版社,洪宗辉)中资料,本项目砖墙为双面粉刷的车间墙体,实测的隔声量为49dB(A),考虑到门窗面积和开门开窗对隔声的负面影响,实际隔声量在30dB(A)左右。

在实行以上措施后,可以大大减轻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噪声通过距离的衰减和厂房的声屏障效应,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所在区声环境质量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要求。经调查,本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

4、固体废物

①生活固废

根据《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中国环境出版社)中固体废物污染源推荐数据,不住宿员工的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算,本项目员工人数为5人,员工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0.75t/a。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废包装材料:预计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1t/a,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交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处理。

③危险废物

废水性油墨桶:本项目水性油墨用量为1t/a25kg/桶,每个空桶重量为1kg,故废水性油墨桶产生量为0.04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废水性油墨桶属于HW49其他废物中的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

废活性炭: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活性炭需要定期更换,会产生废旧活性炭。根据环评核算本项目VOCs产生量为0.0026t/a,按VOCs收集效率为50%、活性炭的处理效率为90%计算,收集量为0.0013‬‬‬t/a,活性炭吸附VOCs量为0.0013‬‬×0.9=0.0012t/a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引发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量核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23]538号)表3.3-3废气治理效率参考值,1t的活性炭可吸附0.15t/a的有机废气,理论活性炭使用量为0.008‬‬t/a,本项目单个活性炭箱装载量取0.01t/a,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约为0.01‬‬×2+0.0012=0.0212t/a。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本项目选择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废活性炭属于HW49其他废物中的900-039-49烟气、VOCs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脱色(不包括有机合成食品添加剂脱色)、除杂、净化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不包括900-405-06772-005-18261-053-29265-002-29384-003-29387-001-29类废物)

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危险废物

本项目在厂区内部设置危废间,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的要求建设;贮存要求有防雨、防风、防渗透等防泄漏措施,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应配置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各种危险废物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容器必须完好无损;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标签,标签内容应包括废物类别、行业来源、废物代码、危险废物和危险特性以及符合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透的要求。各类危险废物必须交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的处理。

根据《广东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企业须根据管理台账和近年产生计划,制订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台帐应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以此作为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编制依据。产生的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后置于贮存设施内,贮存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并设专人管理。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依法设置相应标识、警示标志和标签,标签上应注明贮存的废物类别、危害性以及开始贮存时间等内容。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通过信息系统登记转移计划和电子转移联单。企业还需健全产生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落实危险废物产生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员工培训和固体废物管理员制度,完善危险废物相关档案管理制度

四、环境保护设施监测结果

1)废气治理设施

由监测结果可知,印刷废气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随后通过一个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总VOCs满足《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和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者。恶臭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废水治理设施

由监测结果可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治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江门水道排入江门水道,本项目在做好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外排的废水对周围的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由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和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六、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关于明确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江环函(2018146号)等相关规定,项目按照《江海区联浩纸制品厂年产1000吨印刷纸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江江环审〔202462)要求建设,其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经广东乾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废气、噪声经处理后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工作组基本同意江海区联浩纸制品厂年产1000吨印刷纸品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和建议

1)建设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应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加强生产及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长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况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对主要污染物进行监测并公开环境信息,定期向附近居民通报情况。

4)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台账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