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码:

信息公开

disclose information

江门市快信装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纸箱96万平方米、纸卡48万平方米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024-06-06

建设项目名称

江门市快信装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纸箱96万平方米、纸卡48万平方米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江门市快信装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建设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子绵工业区江鹤路1号自编02

(地理位置:经度E1125753.378秒,纬度N223618.200秒)

主要产品名称

纸箱、纸卡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纸箱96万平方米、纸卡48万平方米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纸箱96万平方米、纸卡48万平方米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2311

开工建设时间

20231219

调试时间

202414-111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24122-123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江门市联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江门市快信装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江门市快信装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投资总概算

150

环保投资总概算

12

比例

8%

实际总概算

150

环保投资

12

比例

8%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日起实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日起实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0101日起实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日起实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2020429日修订通过);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

7、《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81129日起实行);

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9、《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

10、广东省《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

11、《关于明确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江环函[2018]146号;

12、《江门市快信装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纸箱96万平方米、纸卡48万平方米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江门市联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311月;

13、《关于江门市快信装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纸箱96万平方米、纸卡48万平方米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蓬环审〔202316320231218日。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1、废水污染物控制标准

本项目建成后营运期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和杜阮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中较严者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杜阮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杜阮河(天沙河支流),下游汇入天沙河。

1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 mg/L

污染物

BOD5

CODCr

SS

氨氮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300

500

400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130

300

200

25

项目污水排放标准

130

300

200

25

2、废气污染物控制标准

本项目印刷工艺属于平板印刷,印刷、粘合工序产生的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2的排气筒VOCsII时段排放限值(平板印刷)和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项目营运期印刷、粘合工序产生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臭气浓度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以及表2臭气浓度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项目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具体标准值见下表。

2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工序

污染因子

有组织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执行标准

排气筒编号和高度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印刷、粘合

VOCs

1#15m

80

2.55(从严50%

2.0

DB44/815-2010

非甲烷总烃

70

/

/

GB41616-2022

臭气浓度

2000(无量纲)

/

20(无量纲)

GB14554-93

注:根据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排气筒高度与排放速率要求,本项目1#排气筒高度为 15m,低于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 以上,按15m高排气筒对应的排放速率限值的50%执行。

3厂区内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标准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mg/m3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标准名称

NMHC

10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GB41616-2022

3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3、噪声污染物控制标准

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标准:昼间60 dB(A),夜间≤50 dB(A)

4、固体废弃物控制标准

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执行。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